2006年9月21日 星期四

[有此一說] 人生的四季 -- 春天篇

多年以前,還在陽明唸書的時候。

某年的聖誕節,學校的教職員團契安排了一場演講。
講題是「人生的四季」,主講人是馮志梅女士。

詳細內容雖不復記憶,但當天聽完演講的感動至今依然鮮明。
一直有個把這樣的感動記錄下來的念頭,
卻未曾積極的動手,只有日記裡隨手寫下的心得或想法。

結婚至今三年,當做我的皮革婚紀念,就從春天開始寫吧。



人生的春天~定義在「出生後至成家立業之前」。
這段時間,孩子在父母的關愛與照顧下成長,唯一要承擔的義務就是學習。
學習知識、學習與人相處、學習愛人、也學習被愛。
就像春天插下的秧苗,享受雨露的滋潤、春風的照拂,
自泥土汲取生命的養分,也自陽光獲得生命的能量。

如果在人生的春天階段,該學習的功課沒好好完成,就走入人生的夏季,
欠著的功課便會跟新加入的功課,一起成為夏天的任務。

舉例來說,如果一個人沒辦法打理自己的生活,結婚其實不能改善這種狀況。
只會讓一個人生活時的沒有條理,變成兩個人一起生活後的混亂。

一個人必須能夠打理自己單身時的生活,組成家庭後才有能力照顧彼此。
所以現在的社會,結婚年齡有延後的趨勢,未嘗不是好事。
生理的成熟,年紀到了就熟了~
心理的成熟,卻是學習的結果。
光靠浪漫的愛情恐怕難以組成美好的婚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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